广东省扶贫办5月10日发布《广东省存量光伏扶贫项目公示》,协会第一时间咨询扶贫办人员了解扶贫信息分类情况。据了解,第一类扶贫项目为2017年广东省500MW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是国家认可的可享受扶贫电价的项目;第二类为省级分布式扶贫项目,该类项目是否可以享受国家扶贫电价暂未明确。纳入第二类的条件为:1、《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2018]29号文发布前备案,即2018年3月26日前备案,符合该管理办法;2、2018年12月31日前并网;3、使用省级专项扶贫资金建设(对口帮扶资金建设的项目未纳入)。
请省内各扶贫相关建设企业如有满足二类项目条件,但未列入公示目录的,请于15日前汇总项目信息,并与协会联系,我们将汇总有关情况集中向省扶贫办反应。
请添加协会微信服务号,注明“扶贫开发企业”。
项目公示信息http://http://www.gdfp.gov.cn/tzgg/gsgg/201905/t20190510_100049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