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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能源”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
8月5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能源”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申报专题共有四个分别是海上风电、氢能、先进核能、太阳能。
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0年8月6日~2020年9月5日17:00时,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17:00时。
摘录内容如下:
专题四、太阳能(项目编号:20200126)
项目 1:新型高效晶硅太阳电池配套浆料研发
(一)研究内容 
研发适用于 HJT 电池,在 200℃以下可以固化并可以焊 接的浆料树脂制备工艺;研发适用于新型高效晶硅太阳电池 配套浆料的微球银粉理化制备工艺;研究浆料关键材料和作 用机理,包括研究有机相的配方,优化浆料的流变学性能和 印刷性能;玻璃粉刻蚀减反层的机理、玻璃粉辅助银、硅导 电接触形成的机理;低温银浆的银粉表面包覆层低温解离技 术。研究产品对电池的接触电阻和复合速率之间的平衡关系 的配方控制技术、产业化技术。研究 HJT 电池、TOPCon 电 池、N-PERT 电池的配套浆料的中试制作工艺、产品性能影 响规律与应用效果。
(二)考核指标 材料制备指标:中试制备浆料树脂材料工艺和中试制备 浆料微球银粉工艺技术,浆料树脂 200℃以下可以固化并可 以焊接,浆料银微球 0.1-10um,比表面积 0.2-0.6m2 /g。HJT 银浆技术指标:中试浆料产品能够在低于 200℃温度下固化;焊接拉力 1-2 N/mm;丝网印刷不塞网,不漏浆,能够在小于 30um 开口的丝网网版上印刷,高宽比≥0.2;满足 TC 200 冷 热循环可靠性测试。使用该银浆的 HJT 电池片效率与使用进 口同类产品的转化率相当或者转化率达到 23%以上。TOPCon 电池、N-PERT 电池的配套浆料技术:丝网印刷:300-430 目丝网印刷,不塞网、不漏浆,能够在 30um 开口的 网版上印刷,高宽比≥0.2。应用于 N-PERT 电池、TOPCon 电池,转换效率分别达≥22.5%(单晶硅)、≥22.5%(单晶硅)。核心技术形成 7 项以上发明专利。

(三)申报要求 须企业牵头申报。

(四)支持额度 资助额度不超 1000 万元/项。

项目 2:大面积、高效碲化镉电池工艺与设备研发 

(一)研究内容 

研究碲化镉(CdTe)缺陷特性和产生机制,通过元素掺 杂/扩散实现光电特性调控,制备获得宽光谱响应的高效率 CdTe 太阳电池;开发国产化高效透明导电氧化物(TCO) 玻璃制备工艺和设备;研制高质量 CdTe 薄膜的高速沉积关 键装备,研究影响大面积玻璃传输平整度和形变的因素,提 高设备加工和安装精度,研究气相沉积技术,通过对温度、 真空度等工艺参数的调试,寻找合适量产的工艺条件,提高 大尺寸镀膜均匀性,开发 1600mm(2000mm 大尺寸组件。(二)考核指标 碲化镉薄膜电池中试产品技术指标:大面积 CdTe 薄膜 电池产品组件效率提升到 18%以上(面积≥1600mm(2000mm);小面积电池(面积≥50mm(50mm)效率提升到 21%以上。碲 化镉电池窗口层及吸收层新材料,平均量子转换效率提升至 90%;钝化界面缺陷,使 FF 提升至 75%,Voc 提升至 870 mV, Jsc 提升至 29mA/cm2。研发生产设备样机技术指标: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效 TCO 玻璃生产工艺和设备,达到高效 CdTe 电池生产要求。第二 代大尺寸高效大面积的气相沉积设备要求:组件制造尺寸为 1600mm(2000mm,输出功率≥570W,单套碲化镉气相沉积镀 膜设备年产能可达到 300MW,单瓦成本小于 0.98 元/W。核心技术形成 7 项以上发明专利。

(三)申报要求 须企业牵头申报。

(四)支持额度 资助额度不超过 1000 万元/项。
原文通知如下: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能源”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


省直有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相关部署,根据《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实施方案》,现启动2020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能源”重点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指南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包括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其他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应注重产学研结合、整合省内外优势资源。
申报单位为省外地区的,项目评审与广东省内单位平等对待,港澳地区高校院所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广东省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组织实施的若干规定(试行)》(粤科规范字〔2019〕1号)文件精神纳入相应范围。省外单位牵头申报的,经竞争性评审,择优纳入科技计划项目库管理。入库项目在满足科研机构、科研活动、主要团队到广东落地,且项目知识产权在广东申报、项目成果在广东转化等条件后,给予立项支持。
(二) 坚持需求导向和应用导向。鼓励企业牵头申报,牵头企业原则上应为高新技术企业或龙头骨干企业,建有研发机构,在本领域拥有国家级、省部级重大创新平台,且以本领域领军人物或中青年创新人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必须有自筹经费投入,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70%;非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50%。
(三) 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申报单位总体不受在研项目数的限项申报约束,申报单位应在该领域具有显著优势,注重加强资源统筹和要素整合,集中力量开展技术攻关,原则上同一项目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10家(含)。不鼓励同一研究团队或同一单位分散力量,在申报同一专项(或专题)时,同一研究团队原则上只允许牵头1项或参与1项,同一法人单位原则上只允许牵头及参与不超过3项,否则纳入科研诚信记录并进行相应处理。
(四) 项目负责人应起到统筹领导作用,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防止出现拉本领域高端知名专家挂名现象。
(五) 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各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模板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下载,须加盖单位公章)。项目一经立项,技术、产品、经济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六) 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按实申报,且应符合申报指南有关要求。牵头单位应具备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承担项目的核心研究组织任务,原则上应分配最大的资金份额。

(七)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未完成验收结题(此类情形下该负责人还可作为参与人员参与项目团队);
3.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4.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
5.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
6.省内单位项目未经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推荐;
7.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8.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八) 申报项目还须符合申报指南各专题方向的具体申报条件。
二、申报方式
(一) 项目申报采用在线申报、无纸化方式,符合指南申报条件的单位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提交有关材料,必要的技术、财务、知识产权、合作协议、承诺函、推荐函等佐证支撑材料请以附件形式上传。确有不宜通过网络形式提交的,由申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科技厅严格把关后可走线下申报。
(二) 项目评审评估过程中需要提供书面材料的,由专业机构另行通知提交。
(三) 项目按程序获得立项后,项目申报书、任务书纸质件再一并报送至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均需签名、盖章,提交时间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评审及立项说明
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由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评审,对申报项目的背景、依据、技术路线、科研能力、时间进度、经费预算、绩效目标等进行评审论证,并进行技术就绪度和知识产权等专业化评估:
(一) 技术就绪度与先进性评估。本专项主要支持技术就绪度3~6级的项目,项目完成时技术就绪度一般应达到7~9级,原则上项目完成后技术就绪度应有3级以上提高(技术就绪度标准见附件2),各申报单位应在可行性报告中按要求对此进行阐述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支撑材料(可行性报告提纲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下载)。
(二) 查重及技术先进性分析。将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照国家科技部科技计划历年资助项目与广东省科技计划历年资助项目,对拟立项项目进行查重和先进性等分析。
(三) 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研究成果一般应有高质量的知识产权,请各申报单位按照高质量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指引(见附件3)的有关要求,加强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提出项目的高质量知识产权目标,并在可行性报告中按要求对此进行阐述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支撑材料(可行性报告提纲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下载),勿简单以专利数量、论文数量作为项目目标。
拟立项项目按程序审核报批后纳入项目库管理,视年度财政预算及项目落地情况分批出库支持,结合项目进展分阶段拨付财政资金。
同一指南中的同一项目方向(或课题),原则上只支持1项(指南有特殊说明的除外),在申报项目(或课题)评审结果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予以并行支持。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0年8月6日~2020年9月5日17:00时,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17:00时。
五、联系人及电话
1.专题业务咨询:高新技术处张相年,020-83163643,技经中心刘凯 ,020-87683611
2.业务受理及技术支持:020-83163930、83163338
3.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综合性业务咨询):司圣奇,020-83163838

附 件:1.2020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能源重点专项申报指南
2.技术就绪度评价标准及细则
3.高质量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指引

省科技厅
    2020年8月4日

点击链接阅读原文: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0593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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